只許張震遠欠債做行會、不許警員借錢留在警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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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創立的香港商品交易所,因收入不足以應付營運開支,主動交回自動化交易服務的認可予證監會,商交所將不再接受交易,等同「爆煲」,張接受《明報》訪問承認因此欠債,而生果報報道張已欠債纍纍,更引述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稱,張向其借區區數百萬,至今仍未歸還。

張震遠身為行會成員,日常可接觸機密文件不計其數,他又是市建局主席,可接觸招標重建文件隨時以百億計,若,有「債主」要張「行個方便」,泄漏一些機密資料,債務可一筆勾消,想一想,後果會怎樣?

另,生果報稱詹培忠借給張的錢是不計利息,若此屬實,已有公職人員收受利益之嫌,若向ICAC舉報,恐怕廉署亦要開「快勞」,但,張竟可以不避嫌留任行政會議、市建局主席,這,又是否有問題?

別的不說了,單以警隊為例,根據警方規定,若警員欠債,必須紀律處分:如因賭博、揮霍至欠債或破產,必遭警隊革職;若因家人問題、投資失利、生病等原因無力還債,一般會發出「革職警告」三年,三年內不再犯,就可繼續留下;若警員有欠債而不上報,最終被發現,或會被勒令退休,要等到55歲,才能取回退休金等福利。

好了,一般警員可接觸的機密資料,雖性質不同,恐怕行政會議成員、市建局主席接觸的機密資料,也不會差過一般警員!警員欠債而不上報,有可能被勒令退休,為何,行政會議成員、市建局主席欠債纍纍,可以不公開、不上報之餘,還可以繼續留任?

設若,有人因欠債,泄漏一些機密令政府、市民利益受損,特首梁振英是否承擔責任?

香港已有「刑不上大夫」的情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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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會因為無議程而取消,荒謬!

行政長官梁振英因為「無議程」而取消了明天的行政會議,荒謬!

香港有千萬樣困難,樣樣都等待處理,短中長期的各種計畫可以相討,何來會無議程,只會有時間不足,而從來無聽過會無事可議。

行會成員張震遠的新聞剛爆出,特首辦便宣布取消會議,就算推說無關,但難令人信服。如果和張震遠無關,是甚麼特別事情,令行政長官可以取消如此重要的行政會議?

特區政府要令人民信服,首先她們要做事有規有矩,每件事情解釋清楚,用理據來說服人民。可惜,這個政府太令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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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金玉其外

前廉政專員腐敗事件,傳媒越蓋越多,拆單報銷,公費吃喝,收禮送禮,公費旅遊。湯顯明固然可恨,但他一個人不能辦成,係公署內有其他職員幫助下才能完成。高層官員好大可能有份,中低層職員受上司的影響或威脅,也可能牽涉其中。湯顯明任廉政專員多年,為何就沒有職員敢行出來指證。係制度出了問題,令人不能相信站出來會得到一個公平嘅結果?

湯顯明任廉政專員時,應是曾蔭權任行政長官,許仕仁任政務司長。他們退任後都相繼出事。曾蔭權受廉政公署調查,許仕仁更已被告上法庭,現在到湯顯明受調查。香港回歸前後,重未試過一屆政府內有咁多高層腐敗案件。曾蔭權係歷史上寫下一頁,遺嗅萬年的一頁。廉政公署曾經是香港的驕傲,但今日變成「金玉其外,敗絮其中」,令不少香港人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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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判變性人可以合法結婚

我一直支持不同性別或性取向的人,都可以自由選擇伴侶。向政府登記結婚只係一個法律程序,不是要得到政府許可才可以結婚。選擇和誰一起應是兩位當事人的決定,政府不應也不能干預。如果變性人不能結婚,即係變性人得不到政府許可結婚。變性人結婚如否,應是和其伴侶的決定,其他人不應也不能干預。

變性人W爭取結婚權利,由2009年一直到今日,三審判決終於還她一個公道:5名法官以4比1裁定W上訴得直

雖然等了4年,公義最終還是來臨了。今天是值得記念的一天。

參考:
甚麼是結婚
我支持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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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後算帳,佔中秘書陳玉峰被捕

2011年的遊行,等了兩年到今日才拉人?當日的其他18人都已經被起訴及定罪,但陳玉峰到今日才被警察拘捕。

根據主場新聞報導,陳玉峰曾任《經濟日報》記者,揭發梁振英僭建大宅的問題。現在做了佔領中環秘書處義工。

又揭發梁振英,又搞佔中,令當權者不開心,擺明係想做你,找來找去,找到2年前一單舊料。好!有口實去拉你啦!現在香港政府比內地政府還好少少,係點都要找個理由先去拉你,吾似內地無理由都照拉。不過,我諗香港都好快做到內地咁了。

秋後算帳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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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取消城乡户口划分 统一为“居民户口”

路透社報導:

广州市公安局日前宣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更换统一的广州居民户口簿工作,这一工作将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

因為戶籍制度令不少人受到不平等待遇,明明大家都是中國人,在自己國家都會變成二等公民。希望由廣州開始,逐步普及全國,最終取消戶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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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安妮上學

原居住安徽省蚌埠的張林和張安妮父女,移居合肥居住及上學,因為父親張林參與民主運動多次被囚禁,其十歲的女兒張安妮被送進拘留所,小學拒絕收她當小學生。父女兩人被強行押回蚌埠的老家24小時監視居住。明報記者突破監視訪問了張安妮,今日的頭條有詳細報導,我建議大家詳讀。

保護兒童權利不受侵犯是文明社會的共識,對年僅十歲的張安妮監視居住,剝奪上學權利,送進拘留所等一系列令人髮指的行為,令人憤怒!

納粹佔領荷蘭時,一名小女孩安妮·弗蘭克在集中營中所寫的日記,後來由她父親結集成書出版。可惜是安妮在和平前係集中營死亡,未能見證和平的到來。估不到幾十年後的中國,也有一位女妮被獨裁政權侵犯。希望中共及早回頭是岸,不要再侵犯張安妮的權利,讓她及其家人安定生活,可以自由上學。

張安妮

張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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