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9/2010

政府不要做守財奴

田北俊在明報發表文章,批評現時外匯儲備(連同財政儲備)高達2.2萬億元,庫房嚴重「水浸」,可惜政府「孤寒成性」,拒絕向民間「放水」,要求政府還富於民。香港回歸時外匯儲備6367億元,今年截至6月分已高見2.2萬億元,人均外匯儲備每人約28萬港元。

香港回歸後歷任三位財政司,但三位都沒有訂下儲備的適當水平。應該以科學的計算,香港要保存多少儲備。如果多了便應當還富於民。好多社會的服務都缺乏或要等好耐,理由多是資源不足。但以現時香港的儲備,這理由簡直可笑。

我反對直接派錢,應當加大社會投資。例如多加資源給教學界,社會不論向甚麼方向發展都需要人材,教學培養整個社會的人材。又例如醫療,不論貧富男女都會面對傷病,增加資源對整個社會都好。

增加社會投資,新增更多職位,令更多人有工作可做,這比短期派錢更好。

田北俊:2.2萬億儲備再多無用 – 香港雜評

27/08/2010

地產霸權

03/08/2010

三度襲警,不用坐牢?

Amina Mariam Bokhary,系出名門,家族在港聲名顯赫,自己亦受過高深教育,在倫敦一間大學獲一級榮譽畢業。她的父親包志雄在證券界甚有名氣,曾任聯交所理事,母親則是香港交易所主席夏佳理胞姊,夏佳理是她舅父,她更有一名在司法界甚具份量的叔父,就是現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

被告的祖父包大衛育有兩名兒子,分別為包志雄(即被告父親)及包致金。祖父早於五十至七十年代進軍本港證券界,包志雄亦投身證券行業,後獲父親打本創立「包大衛證券」, 94年因發動經紀罷巿而聲名大噪。包志雄的妻子為馬會前主席、身兼行會成員的現任港交所主席夏佳理的胞姊,故夏佳理是被告的舅父。
被告家族中另一重量級人物,正是在司法界甚具份量的現任終院常任法官包致金,是被告的叔父,嬸母為現任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包鍾倩薇。包致金於 83年獲委任御用大律師, 89年加入司法機構,擔任當時高院大法官, 93年成上訴庭法官, 97年獲委任首批終院常任法官至今。
- 《蘋果日報》

襲警要坐牢係常識,社運人仕動動手腳,都會被判襲警罪成坐牢。三度襲警都不用坐一日牢,你相信嗎?

誰能有如此能耐?Amina Mariam Bokhary是也。以上是蘋果日報對其背景的報導,法官在判詞中就清楚講明「被告家境優秀」,有背景係輕判理由!法官以其有病為由不用坐牢,那為甚麼不判她入精神病院,強制醫好她的「襲警」病。

一而再、再而三襲警都可以笑著走出法庭。特區政府官商勾結,法庭官官相護。香港的法治、獨立司法、公平審訊真的很脆弱。如果律政司不上訴,大家可以為香港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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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法官包致金姪女的襲警案判刑覆核,裁判官阮偉明決定維持原判。阮偉明指判刑並非考慮被告的家境,而是著重她會否重犯,強調被告是受病情影響而犯案。副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說,會考慮是否提出上訴。 – 商業電台

包小姐巳經係第三次襲警而被告,而最近報導原來當晚在警署包小姐還有襲擊另一名女警。前後合共四次襲警,三次被告上法庭,阮官還考慮她會否重犯?大家都說阮官一視同仁,一向都是輕判。但這也未免太輕了吧。如阮官相信她是病人,為何不強制她入院治療到醫生認為她康復為止?

02/08/2010

閉門造車,政策擾民

昨日起實施新煙草入境數量規定,每次最多只准攜帶19支香煙。新政策擾民,明顯閉門造車,沒有考慮實際操作。法例規定每包煙至少要有20支,但新政只准攜帶19支。

在關口免稅店買了煙不能即時吸了,又不能丟掉。做個良好公民報關交稅,浪費時間,增加關員工作量。以一支煙$3.2稅金,關員的時薪肯定不止此數。是否想把人逼上梁山,逃關走稅。

高官們坐在中環冷氣辦公室,不知前線工作流程,閉門造車。新政令公務員增加工作量,難以執行操作;是否想把人逼上梁山,逃關走稅。

18/07/2010

旅遊業有病

導遊「珍姐」的事件根本不是新聞,導遊劏客一直存在,三不五時便有傳媒報導。問題不在個別導遊身上,而是整個行業有病。每次有事便以解雇導遊了事,老闆們繼續用一樣的經營手法,事倩只會再次出現。

田大少提議由政府發導遊牌,沒有針對問題重點,將事情都推都打工仔身上,只係為老闆開脫。政府沒有決心整頓旅遊業,香港遲早被遊客列為黑名單不會再來。

03/07/2010

停車熄匙不實際

八旬小巴司機在小巴站頭停車熄匙期間疑中暑昏迷,經送院搶救後命危。世界越來越熱,環保問題當然要關注,但事情巳變成惡性循環,難以逆轉。

高官在冷氣辦公室制訂政策,小巴的士便是司機們的辦公室,高官要求司機停車熄匙,關掉他們的辦公室的冷氣,那麼高官們先關自已辦公室的冷氣吧。

街道上除了汽車噴出來的熱氣,商場大廈等也一樣,分別只是見到見不到。政府會要求商場大廈也關冷氣嗎?如果真係立例停車熄匙,不知有多少司機會病倒,甚至命案。

02/07/2010

水深15吋

【明報】深水埗公園一名持拐杖的八旬婦疑在水池邊歇息時,不慎跌落水深僅及膝的水池,保安員得悉後疑沒有即時落池救人,報警後等候消防到來,老婦由消防員到場救起,送院證實不治。

水深15吋只及膝高,但就把一位婆婆浸死。當時有保安員及其他人在場,是甚麼令到人那樣冷漠,沒有人走進水池把婆婆扶起。

明報消息指有人出言阻止,說保安員不懂拯溺,應等待消防員救援,保安員聽罷放棄拯救。是甚麼人會認為15吋水深雖要「懂拯溺」才可以應付?保安員自己沒有思想的嗎,不能自行判斷?

世事就是這樣,只要有人肯多走一步,真的可以改變世界。

婆婆,一路走好。